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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秘书科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分送、校对、立卷、归档、印鉴、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大型会议的会务组织、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协调、日常值班工作;负责办公室内部有关文稿的起草办理工作;编辑市政府政务大事记、《值班信息》和《今日来文摘报》;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一科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粮食、统计、规划、建设、旧城改造、国土、房产、环保、城管、行政执法、环卫、园林绿化、人防、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农垦、三防、教育、卫生、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监察、人事、编制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起草复文和跟踪督办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按办文事项承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内容的起草及督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综合二科
  负责办理高新区、保税区、财政、税务、金融、证券、国有资产、外经贸、口岸、海关、打私、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审计、工商、物价、经济贸易、能源、安全生产、供销、技术监督、交通、电信、科技、知识产权、地震、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起草复文和跟踪督办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按办文事项承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内容的起草及督办工作;承担对口联系国家有关特区业务的工作部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三科(加挂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办理劳动社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政法、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消防、民政、残联、仲裁、台湾事务、外事侨务、宗教事务、民主党派、工商联、工青妇、驻外机构、驻境外企业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起草复文和跟踪督办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按办文事项承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内容的起草及督办工作;管理、指导、服务市政府(特区管委会)驻各省市的办事机构;协助驻外办事机构安排我市领导赴各地考察、活动的接待工作;管理、协调中央各部门、各省市驻汕办事机构及其在汕企业的有关工作;办理外地驻汕办事机构的审核登记手续;负责市政府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调研室
  掌握、分析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以市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大事项的有关报告及汇报材料;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文稿;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编辑出版《汕府调研》等刊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信息科
  负责综合整理政府政务信息;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做好政务新闻管理,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市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编辑出版《汕府信息》、《汕府信息专报》、《参阅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督办科
  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有关会议纪要的起草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决定的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办理事项的督办;牵头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事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及其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部门以及市、办公室领导批转督办件的督办;负责市政府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牵头负责编辑《汕府督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建议提案科
  负责处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报告,协调、检查督促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及视察报告的办理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例会应由市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转办信访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政务公开科(加挂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牌子)
  负责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及对区县政府政务公开的指导,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情况反馈;负责《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刊发文件的收集、整理、编辑、校对及联系新闻媒体发送等工作;负责政务咨询、重大投资项目专家咨询有关工作,组织市政府政务和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的调研、论证、咨询活动,负责市政府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市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督促市、区县及社会各个阶层开展信用建设;协调、整合全市社会信用信息资源与开发利用;负责管理信用信息采集、披露、网络及有关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依法对征信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行业协会的指导;对申请设立的征信机构的资格条件提出审核意见;依法处理被征信或被评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征信机构披露的信用信息的更正要求答复有异议的申诉;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有关挂靠单位的机构编制、调配录用、任免、政审、考核、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训、学历教育、公务出国出境、档案、计划生育及工青妇等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小汽车定编科(加挂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小汽车定编审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行政科
  负责办公室行政经费、固定资产、办公用物的管理;负责办公室及直属单位、有关挂靠单位人员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住房管理;负责办公室司机人员、公务用车及车辆管理;负责办公室公用通讯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监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及管理单位、有关挂靠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承办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查处违纪案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党委及市委委托管理单位日常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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