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祝您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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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保留汕头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二)处理下一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和以市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报告及汇报材料。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六)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七)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
  (八)负责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及对区县政府政务公开的指导;负责政务咨询、重大投资项目专家咨询有关工作。
  (九)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汕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负责市政府驻境内、外机构及外地驻汕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小汽车定编审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社会信用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和有关挂靠单位。
  (十五)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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